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16号文件精神,深入培养并挖掘当代大学生优秀典型,树立先进榜样,展现我院学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勤奋刻苦、昂扬向上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学院决定开展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文明宿舍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以此来激励全校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现将评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凡具有我院2007、2008、2009、2010级正式学籍且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可参加学院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奖项的评选(含预科、专科、本科、国际);
2. 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且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干部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评选;
3. 凡我院全日制学生班集体可参加集体奖项的评选。
二、评选内容
1.优秀个人奖项: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2.优秀集体奖项: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
学生工作处